admin 发表于 2015-4-9 09:04:01

中国科协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中国科协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结合科协实际,制定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进一步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落实“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举措,对于保证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牢记党中央赋予科协组织的功能定位,牢记科协组织的政治属性、群众属性和专业属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党的意识,准确理解和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科协各项工作之中,健全体制机制,细化分工责任,狠抓作风建设,抓党风促政风改作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把科协组织打造成为让党放心、让科技工作者满意的“科技工作者之家”,更加紧密地把广大科技工作者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切实履行党组(党委)主体责任

  1.进一步明确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科协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督促党组成员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监督党组成员廉洁从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情况等。党组书记要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和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要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每年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党组其他成员向党组书记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领导并监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认真落实科协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时提醒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督促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科协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情况等。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领导并监督分管部门、处室落实科协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督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现存在廉洁自律方面问题应及时提醒并纠正。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统一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监督,使党员切实履行宗旨,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选好用好干部。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科学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严肃党内生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配套制度,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廉政审查把关,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拔任用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干部,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强化党组(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大力推进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作为核心内容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治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要流程的监督,推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和公开透明,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防止权力寻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加强作风建设,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持之以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理念,密切与科技工作者的工作交流与感情联系,坚决反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越“雷池”、不踏“红线”,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5.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执纪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完善工作制度和履职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为他们撑腰壮胆、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确保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尤其是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干部培养使用。

  三、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

  1.协助党组(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机关纪委要在科协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科协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机关、直属单位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科协党组和中直纪工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设党委的直属单位纪委要在本单位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本单位反腐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和机关纪委报告反腐败重要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总支、支部建制的直属单位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向机关纪委报告本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2.严明党的纪律,严格纪律监督。更好发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纪律,监督科协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监督科协系统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监督科协系统党员干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科协相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持续开展公务接待专项督查,坚决纠正用公款相互宴请、馈赠节礼、变相公费旅游,以及会所中的腐败等问题。加强对《中国科协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慵懒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4.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从教育防控、制度防控、过程监控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开展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加强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财政资金使用及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钱到哪里,审到哪里”;加强对公务支出预算管理情况审计,重点审计监督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切实依纪依法受理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依纪依法查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适时进行研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推动中国科协惩防工作取得实效。

  5.强化警示教育,有效预防腐败。强化警示制度,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八条规定,加强“节日病”的防范治理,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廉政短信、提醒卡、承诺书、倡议书、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督促严守党纪政纪,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高压态势。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成立中国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党组的决策部署,检查考核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组长由党组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机关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机关纪委具体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纪委和纪检委员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实行党风廉政责任承诺制,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签字背书,作为机关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2.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请示报告。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制度,党组每年向中央书记处汇报工作时要将科协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汇报并抄送中央纪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请示制度,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终述职考核,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等情况,撰写述廉报告报送机关纪委,同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机关纪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将述廉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及时、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3.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和纪委约谈制度。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违纪违法案件较多时,由机关纪委负责同志约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到位,并同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业绩评定、年度考核、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机关纪委在科协网站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公布监督电话和纪检检查举报信箱,建立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制度,设立反映领导干部廉政问题的线索档案。机关纪委适时对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向党组报告有关情况。党组每年要通过适当形式,通报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检查考核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职务等组织处理。

  5.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强化党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健全机关纪委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纪检工作。在党委建制的直属单位成立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在总支、支部建制的直属单位设立纪检委员。积极推行直属单位纪委书记任期制和轮岗交流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专项考核制度,对玩忽职守、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工作懈怠的,坚决调离岗位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或违背纪检监察纪律的,要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激励他们坚守责任担当,在监督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党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机关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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