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泉州市经信委获悉,对经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列入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国产数控高端装备补助数量、补助总金额可不设上限。
商小妹获悉,近日,泉州市经信委、泉州市财政局印发《2016年度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和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对此前公布的《关于2016年度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和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申报指南的第二项“‘数控一代’产品市场推广补助”及第三项“本地企业购置‘数控一代’产品补助”的补助标准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泉州持续推进“数控一代”示范项目
据商小妹了解,修改后,“数控一代”产品市场推广补助标准为,销售给本地企业的“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按销售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0%安排应用推广补助资金(市、县各承担30%和70%),用于生产企业的产品推广应用。本地企业购置“数控一代”产品补助标准为,鼓励泉州市企业购置使用列入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予以补贴(市、县各承担30%和70%)。
泉州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以上两个项目补助标准,修改前后的变化在于,首先,取消了补助金额的上限;其次,不再对泉州市企业购置使用列入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购买数量设限,而采用统一的补助标准。 (黄文珍/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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